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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4-11-17 11:47
标题:友谊南路交通指示标志问题
内容:

    尊敬的交管部门领导:

    您好!我之前留言反映过友谊南路交通指示标志问题,虽然还没有得到正式回复,但是前两天我再次从该路段经过,特意减速通过,看看是否有改变时,突然发现从友谊南路由南往北快上友谊桥处,路中央确实有一个指示标志(见附件1),上面提示前方有摄像头,下面提示四条车道分别通往哪里,而且回家上网一查,发现从去年就有这个标志,于是觉得之前留言反映的没有道路指示标志问题是错怪我们交管部门了,我们交管部门在安装交通设施时确实可虑过相关问题,并采取了措施,在此我表示深深的敬意和歉意。

    但是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这次我在此路段行驶时是特意减速,也就以40迈的速度前进,而且还特别留意着指示标志,但是因为中间这个交通标志太小,上面的的字也太小,而且一个标志上既有提示前方有摄像头的标志,又有提示道路指示的标志,导致虽然发现了标志,但是在当时情况下没有看清道路指示标志的内容,也就是没有看清这四条车道通往哪里。我觉得在我既减速,又特意留意的情况下都没有看清内容,以该路段良好的路况(此路段前方没有红绿灯,四条车道宽敞清晰,没有外车汇入),如果不堵车的话一般都得开到60迈以上,肯定更看不清楚上面的内容。这就是为什么天津日报曾报道过记者在此处调查10分钟有32辆车实线并道了(见附件2,天津日报11月1日第6版),我想这个数据起码说明了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看不到这个指示标志的,这个指示标示的设置确实不明显,而且信息过载,字体小,不符合交通标志设置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容易发生辨认错误的,交通标志、标线的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改善。对此,我希望交管部门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对此交通标志予以完善,做成道路上方明显的大牌子(与常见的道路指示标志相同即可),或者提前在行车道上标明道路走向,让人做出预判,提前并道。

    机关服务一小步,民心拉近一大步,希望交管部门能从这些点滴小事做起,从采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做起,在新的时期,实现新的转变。我相信政府的每一善举,群众都看得见。

[附件1]

[附件2]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4-12-24 11:3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公安交管局为缓解友谊南路路段交通高峰时段拥堵,2013年开始,将去往郁江道与去往友谊路桥的车道分界线改为白色实线,禁止机动车变换车道,并施划地面文字标记指示各条车道通达道路,方便驾驶人提前选择车道。同时增设电子警察规范驾驶人自觉遵守,并设置警告标志提示电子警察执法。以上标志标线规范有效。在此基础上,在警告标志版面增加车道指路信息,更多的满足驾驶人选择车道需要。针对您反映警告标志版面增加车道指路信息不明显问题,公安交管局设施处拟将该路段悬臂预告标志改为车道指路标志,更便于机动车驾驶人观察视认,进一步加强对该路段车道及其通达道路的指示。

市公安局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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