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2014年11月15日上午9时48分您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反映南开区卫津南路霞光道风范新苑小区内供热增压机组产生噪声扰民并要求环保部门现场进行监测。51号接线员及时进行了受理、登记,将其所反映的问题通过网络提交12369热线受理中心负责人审核。同时接线员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以“三方通话”的方式与南开区环保局进行了交办,在您询问接线员处理时限时,51号接线员告知60日内办结。
《环境信访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34号令)第三十条规定“环境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应告知信访人延长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环保部第15号令)第十一条规定“举报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12369环保举报受理中心作为我市环境污染举报受理平台,自2001年开通以来,受理和解决了大量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虽然《环境信访办法》和《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对办理时限规定为60日,但在实际工作中我市12369环保举报受理中心一直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环保方面的问题,能当场解答的,当场解答,对需现场调查核实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要求办理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给举报人予以答复。
12369环保举报受理中心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办理程序做了以下处理:
1.值班员了解您所举报的问题后,立即通过三方通话的方式,电话及时向南开环保局进行了交办。
2.按照办理程序,12369环保举报中心负责人及时对该举报件进行了审核,并于当日通过12369环境污染举报网络系统进行了电子件交办。
3.南开区环保局接收交办件后,于11月17日电话与您沟通准备进行监测,但您表示该供热泵已经停止运行,现已不存在噪声扰民的问题。南开区环保局告知您待机组运行后及时与他们联系,以便安排监测。
您于2014年11月21日在北方网“我与书记说心里话”栏目中再次发帖留言,表示感谢。
12369环保举报受理中心,作为我市环境污染举报电话受理平台和市环保局对外服务的一个窗口单位,除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外,还应对群众提出的工作职责内的问题认真准备的给予解答,但51号值班员在解答您所提出的办理时限时只解答了国家对办理时限的规定,未将12369具体办理时限、工作程序和要求告知您,使您对环保部门办事效率产生怀疑,同时也反映出受理中心在对值班人员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着管理不严格,培训不到位的问题,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思想认识和工作作风等方面,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
为了防止和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环境监察总队采取了以下措施:
1.2014年11月28日,环境监察总队召开了12369环保举报受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对此问题进行了通报,51号值班员进行了深刻检查。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讨论,谈认识,找原因,查根源,定措施。总队领导要求12369环保举报受理中心要认真总结此次发生问题的教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标准用语,把12369环保举报受理中心打造成“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争创优秀服务”的窗口单位。
2.按照12369环保举报受理中心目标考核办法,扣除51号值班员当月目标奖。
3.举报受理中心在完善内部《咨询手册》内容的同时,继续加强对接线员的培训,由过去每月一次集中培训、考试,改为每月两次集中培训、考试。
4.计划近期组织全体接线员走出去,到兄弟单位参观见学,不断改进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值班人员的工作能力。
市环保局
2014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