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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4-11-05 16:27
标题:有伙单的烦恼
内容:

    我是天津市的市民,现在市政府连续多年拿出资金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老旧小区整修,屋顶加保温层、自来水管入户改造、下水管道改造等等,我们从内心里感谢,随着小区、市容市貌的改善,我越发觉得拥有一个伙单住房的人有一种被历史遗忘的感觉。现把心里话及想法向书记倾诉一下,以便共同探讨解决的方法。

    在计划经济的年代单位分配了我一间住房,使得我成为了一个拥有伙单的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住伙单的人越来越少,可是我的这间房却只是一个徒有虚名,住也住不了,卖也卖不成这么多年只是交房租,原因是伙单的一间没人买,我想买对方的对方不卖,我想卖给对方,对方又说没钱买,我借给朋友的孩子住他也不让住,后来他干脆换了单元门的锁不让我进了,我想出租又说公产房不让出租,今年公产房买产权伙单住房又不允许买,我想现在拥有伙单的人为数已经不多了,国家对于伙单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能否按市价收回,或是予以调剂我们按照市价补齐差价也行,我想国家可否拿出一部分资金把原有的独厨改造成独单,如有出售的直门独或这种经过改造的独厨的,国家职能部门可优先收购后再卖给拥有伙单的人,这样经过数年后能否彻底解决伙单住房,如果能够把这群人安排到一个各自独立的空间,那么就能减少邻里的纠纷增加社会的和谐,因为我们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实在无法解决这样一个老大难的问题,我盼望领导有万全之策,我期待佳音。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4-12-15 10: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由于成套伙用公有住房的厨房、卫生间等使用面积为公用,其所有权面积无法拆分,因此无法出售。我市成套伙用公有住房使用权即可以转租、又可以转让,同时考虑成套伙用住房的实际使用情况,公有住房租金定价时予以了优惠。目前我市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成套独用平均每月每平方米2.41元,成套伙用平均每月每平方米2.15元。

  另外,您来信中提到的政府出资回购或者改造成套伙用公有住房的建议,目前没有相关政策支持。

市国土房管局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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