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您好,我是东丽区万新街天水丽园小区2—4—601室的居民,我向您反映一下问题:前一些日子,天水丽园物业给我家打电话说该小区旧楼改造,更换上下水管道,一楼换上下水管道,二楼以上的换上水管道并给修复,但是每家给一楼住户补偿费3000元(说自愿的),每家交600元,并多次打电话催促我家进行更换,还说我家是最后一家,整个楼居民都同意,并协商好了。鉴于种种原因,我们答应进行更换,并把600元钱交给物业工作人员李姐(后得知其中一家居民表示更换并修复完后再交钱)。但当更换一楼下水管的时候,楼内的邻居询问施工队是否进行修复时,施工队表示二楼以上的住户只换上水管,不进行维修,致使更换水管道工作停滞。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再进行协调,当我们问工作人员李姐是否协商好了,她表示已经协商好了。但从交钱到现在已经过去三个星期了,我们再次询问物业什么时候进行更换时,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随后我们跟物业表明态度,二种选择:一确定时间,换上水管道并修复;二不干退钱,并多次拨打物业李姐的电话,她要不接、关机,要不就让我们找一楼居民要钱,还说让我们爱上哪告哪告去,就是不退钱。我们也将此次向所在的街道居委会反映,但居委会表示只能和物业协商。
本来旧楼改造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民心工程,就应该把好事办好,把好事办到实处。而天水丽园物业工作人员的这种行为,是对业主进行欺骗的一种行为,是极不负责的。现在天天喊着走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些工作人员就是这样为群众办事的,实在太让群众寒心了。
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过问,把问题尽快圆满地解决。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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