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公有住房出售后不计入个人住房套数,因此您购买现住房公房后,如无其他住房,再买房时算首套住房。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购买自住住房是指取得住房的所有权。公产房的所有权归政府或企业,个人仅有承租权。公产房置换仅是从公产房的原承租人手中取得了承租权,不属于购买自住住房,为置换所支付的费用是用于购买承租权,也不属于租金支出,因此,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务院的上述规定,我市对公产房可就购买产权使用住房公积金。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后,持《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所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专用收据),到职工单位所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取公积金。
市国土房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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