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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市交通运输委答复网友关于实施差异化小客车总量调控建议称:本着我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对全市市民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与市公安交管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对居住在市内六区人员购车强化总量调控,对环城四区、远郊区县居民有条件放开购车限制”的建议暂不采纳。
我们认为,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远郊区县的公共交通发展长期存在不均衡问题,也就是说市内六区的公共交通水平远远高于环城四区、远郊区县,市内六区的居民即便不买车,仍然有公交、地铁等出行替代工具,而环城四区、远郊区县的居民却不具备这样的条件,这是事实上的不公平。
小客车总量调控解决的是群众出行问题,环城四区、远郊区县的居民在公共交通已经明显吃亏的前提下,有关方面片面强调“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对全市市民公平、公正的原则”,只会造成对环城四区、远郊区县的居民在公共交通上更大的不公平。
我们建议,在坚持小客车总量调控原则下,适当提高环城四区、远郊区县居民摇号中签几率,解决郊区居民实际出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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