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毕业研究生培养方式主要有:非定向生、定向生和委培生等;其中委培生培养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提供,毕业后到委培单位工作。根据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第二十八条第5点规定:定向生、委培生按合同就业。教育部学生司也多次在工作会议上强调。委培政策如不加以认真执行而流于形式,将造成政府及有关组织人才培养投入的流失,并产生社会不公正现象。
当前国内院校普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制度,能够保证大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政府出资委托培养毕业生主要是为本地区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地区和行业能得到必需的人才保证,不能片面理解为是解决学生经济负担,培养高校也应在引导学生选择培养方式时全面细致地告知其委培生所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免造成学生的误解。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已将政策向您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释和说明。
因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门向天津市教委出具了同意函件,并且因您家庭经济困难免除了所需偿还的培养费用,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已于11月11日为您办理了就业手续。
市教委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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