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是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萃华里小区的居民,2014年我们小区进驻了一家名为“万信物业”的物业公司,小区从来也没有成立过业主委员会,《物权法》规定室外车位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收费问题应当由全体业主决定,仅仅依据物业公司的一纸公告就强行收取物业费和车位费,在法律上已侵犯全体业主的权利;况且河北区萃华里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符合收取物业费和车位费标准的小区档次么?物业强行收取每月100元的车位费,并且在小区进口安装门禁,态度蛮横,不交钱就不让回自己家了?!本就是萃华里小区的居民竟然有家不能回,有车不能停,请问领导万信物业如此操作的法律依据何在?他们收取物业费和车位费的收费标准物价局通过了吗?他们给小区提供应有的服务了么?国家对进驻物业公司的小区有规定么?物业公司除了收钱以外有没有对萃华里小区的居民提供应有的物业服务?有人问过萃华里小区的居民愿意让物业进入了么?这些都是强制的是吗?就是为了收我们的钱?这种做法不仅没有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反而给我们普通百姓每个月的开支又增加了额外的负担,请领导关注河北区王串场萃华里小区。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委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万信物业按津政办发[2012]97号文件精神,对萃华里小区进行物业管理。在入驻之初,该物业公司曾就收取车位费的问题召开居民大会,并得到了广大居民同意。在万信物业对小区进行管理服务期间,小区环境卫生得到了很大改善,未发生一起盗窃案件,给居民创造了和谐的居住环境。为化解矛盾,万信物业已与您取得了联系并做进一步沟通,得到了您的认可。今后,王串场街也将进一步监督考核辖区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努力满足居民群众的要求。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中共天津市河北区委办公室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