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4年10月2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委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配置额度为10万个,按照“节能车摇号、普通车摇号、普通车竞价”1:5:4的比例配置。今年10万个增量指标按月度平均配置。以2、3月份为例,2月份计划配置小客车增量指标共9100个,其中,以摇号方式配置节能车增量指标910个,以摇号方式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4550个,以竞价方式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3640个。《管理办法(试行)》同时规定,当月未能成功配置的增量指标,按照原配置方式纳入次月配置。因此每月指标配置数不仅取决于当月计划配置数,还与上月未成功配置结转的指标数有关。例如2月未成功配置的785个节能车摇号指标和3011个普通车竞价指标按照原配置方式纳入3月配置。3月未成功配置指标纳入4月配置,以此类推。
每期竞价结束后,市调控办会在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公布竞价成交情况,包括最低成交价、平均成交价、实际付款人数、竞价收入等数据,方便竞买人能够了解每期竞价情况,理性报价。竞价所得收入全额缴入市本级财政,所有竞价收入将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试行期为一年,在此期间,我们将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总结政策试行期工作运行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政策。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4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