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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王伟   提问时间: 2014-10-15 16:44
 标题:三星手机无辜爆炸商家一直拖延不给解决
内容:

    三星手机购买半年多,无辜爆炸

    手被烫伤 地板烧坏,家具受损

    孩子也被吓到!

    联系厂家 一直拖延不给解决!如何维权?

回复部门:刘蕊   回复时间:2014-10-22 13:4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王伟网民:

您好,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赔偿责任范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建议您就三星手机爆炸造成的损失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

2.赔偿责任主体包括: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故,对于你的人身以及财产损失,你可要求销售者和生产者进行赔偿。

3.解决途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注意事项: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因此,建议您及时采取措施主张权利,避免过了诉讼时效。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刘蕊律师

2014年10月22日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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