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简称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
怎么办
办理依据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申请条件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按照《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婚,没有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继续发放。
所需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转移通知单》
办理流程
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按照《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离婚,没有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继续发放。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证的同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手续。应由单位或其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的,开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
3、城镇居民有工作单位的,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由单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城镇居民无工作单位的,凭本人户口本、《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等,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农村居民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人员应如实提供有无工作单位的情况。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准确及时掌握独生子女父母就业变化情况,必要时可要求本人提供相关证明。
4、居民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期间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发生变动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主体应随之变动。经本人提供情况,原发放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转移通知单》,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自接到转移单之月起继续发放。
5、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原则上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半年或一年领取一次。
6、对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造成重复领取的,应停止发放并退回重复领取的奖励费。
因个人原因造成漏领的,不予补发。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你问我答
Q: 我家孩子今年13岁了,只领了一年的独生子女费,可以补领之前的吗?
A:根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只可以领取到独生子女满14周岁前。不可以补领。
Q: 我在小私企工作,独生子女费用如何发放?
A:根据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父母可领取独生子女费,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发放,无工作单位由街道发放。
相关政策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生育一个子女后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之前,可以凭有效证明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十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城镇居民,有工作单位的,由夫妻双方就业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由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一定的比例予以补贴。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以适当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鼓励采取多种措施,对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其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