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书记您好:我们是中北镇依丽园小区的业主,截止2014年7月小区前物业公司(彩生活物业公司)合同到期,小区的业委会也名存实亡。为保证小区的物业管理不间断,居委会擅自在没有与小区业主商议或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强行给小区引入亮达物业公司进行小区物业管理,经查该物业公司没有在天津物业协会备案、也没有进行过其他小区管理。该物业公司进入依丽园小区后,没有把工作放在对小区的如何管理与服务上,而是千方百计想一些通过强制管理小区收取车位费和物业费,如业主不交车位费不让车辆进小区、在没有通知和得到业主同意情况下擅自把楼栋大门拆除说安装磁卡大门,交物业费的业主给门卡,不交物业费的业主不给门卡,让业主有家不能回。我们业主请书记在百忙工作中亲自过问或关心一下我们小区,不能让这样的物业公司如此欺压百姓,何况我们还是一个法治国家,物业公司进入小区必须按法治程序办事,经我们业主同意吧。我们不想让居委会代劳行使我们业主的权利,损害我们业主的切身利益。
依丽园小区广大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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