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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尹**       提问时间:2014-10-09 22:10
标题:关于孩子上学的问题
内容:

    我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在天津分公司已工作七年,还不包含深圳总部的六年。在天津的七年里累计交税十几万元,孩子从杨村二小二年级到目前杨村六中的初三,马上就要上高中了,但今天去武清区教育局问询得知孩子无法在武清上高中,为什么?就因为我们是外地户口,虽然也买了房但是按揭的,因为我们无法一次性付清啊,这些年我们在这里虽然没有做大的贡献,但也为武清的发展尽了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但现在的结果太让人失望了。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11-18 09:20   是否超时:

    网友,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与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经调查,市政府2014年年初颁布《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天津市实行外地来津人员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其中规定“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本市亲属投靠落户政策规定的,可向公安机关另行申请办理投靠亲属落户。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因此,如想在天津市参加中考报考高中的外地来津人员子女,家长需通过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取得天津市户口,其子女随迁落户取得户口后,方可报考普通高中。如您想要进一步了解,请您到区教育局详细咨询。

    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委办公室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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