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孙书记您好:
今年七月二十八日,我以《20年公产回迁房燃气未给安装,以后没罐怎么生活》为题向您反映我们的困难,承蒙惠顾,解决有望,但仍有两个问题不能回避,故再上书,祈盼解决。
一、费用高昂:津燃华润公司告知我们,安装燃气按“新建工程”收费,需7286.83元,并须在厨房开凿一个通风窗口。
我认为该项工程属燃气公司在二十年前完工的作业,不应列为新建工程收费,而且收费标准高昂,老百姓无法承担。
二、在厨房开凿通风窗口问题,河西区房管局不予办理,认为“不合乎规范”。
我认为河西区房管局在接收该房的时候,即未按“规范”接收,我们的厨房即不合规范,现在要按规范安装燃气,作为房管局应当按“规范”支持,应当急人民之所急,为人民着想,而不应当在解决老百姓问题上设置障碍。
再一次让您费心,帮助家解决燃气安装的问题。我向您表示多多的致谢!!!
宋红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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