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该养老院并不具备自有产权的房屋,而是租用红磡领世郡物业公司的房屋。根据电力公司与房屋产权人红磡领世郡物业公司签订的供用电合同,电力公司向该公司集中供应电力并结算电费(即所谓的“总表”),而区域内各户的电力供应与电费结算(即所谓的“内部分表”)由该公司自行进行。由于红磡领世郡物业公司在该区域用电性质为商业经营,因此“总表”用电按照一般工商业电价执行。您提到的1.3元每度电为红磡领世郡物业公司向租户(即养老院)自行收取的“分表”用电费用。
本着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原则,相关部门延伸服务,主动协助该养老院与红磡领世郡物业公司进行协商,成功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现已解决养老院的用电问题。
市电力公司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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