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们是河东区福东里33号楼居民,该楼西侧自2000年建成以来一直为消防通道。2014年9月,河东区二号桥街道办事处在未通过任何公示和告知的情况下,私自在消防通道上建设建筑物,该建筑物距离原有居民楼不足2米,严重影响居民楼原有西侧窗户的采光、通风和居民的正常通行。居民多次到二号桥街道办事处质询,街办事处均以各种理由推脱。10月2日,施工单位不顾群众意见强行施工,居民再次找到街办事处时,已是国庆放假人走房空,群众投诉无门,为维护自身利益,只能阻拦施工,但遭到施工人员有恃无恐的辱骂和推搡,并有个别人叫嚣再阻拦就通知派出所拘人。为此居民依法报警,民警到达现场许久后,河东区二号桥街孙主任才姗姗来迟,但在现场被居民的合理提问质疑得哑口无言,只能借助一帮描龙刺凤社会人的保护下,土遁的无影无踪。事后通过描龙刺凤的社会人通知居民,明天上午派居民代表到街办事处了事,此种解决问题的方式真是贻笑大方,从什么时候起,社会人当起了政府的通信员。
恳请政府有关部门向居民们解释几个问题:
1、该建筑物是否有合法的规划和建筑手续,如有请二号桥街办事处大方的拿出来公示给居民看看。
2、该建筑物距离原住宅楼仅隔两米,居民原有采光和通风如何保障。
3、该建筑物占用原有居民楼的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谁来承担责任。
4、该施工现场一片狼藉,施工渣土、砂石料均未按要求苫盖,该工程是否经过合法的招投标,是否由有资质的企业承建。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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