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委医政处及市第一中心医院通过与您沟通,及与医院当天出诊的医生了解情况,得知产妇于10月8日下午于一中心妇科门诊就诊,自述一月前于北京分娩,要求做产后复查,当时出诊的副主任认为产检及接生的医生更了解产妇产时情况,可进行有针对性地产后检查,故告知其 “产妇应回到分娩医院进行产后42天复查”,产妇当时未提出任何疑议离开诊室。但是,作为出诊的医师并未尽到详尽告知义务,未为产妇讲解产后复查的意义和重要性,也未询问孕产妇是否要回到当地分娩医院进行产后复查或者是否需要继续在第一中心医院进行复查,工作缺乏主动性、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给患者就医带来了不便。
针对以上调查情况,市第一中心医院责成专人,代表医院向该产妇及家属表示了诚挚的歉意,并得到了家属的谅解;同时,医院对当事医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在医院院周会上对产科进行通报批评。
我委医政处通过与您电话沟通,向您表示歉意,并告知其医院的处理措施,您表示满意。
为杜绝此问题的再发生,医院初步拟定10月底聘请专家对《如何提高与患者沟通并达到有效性》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全体医护人员的沟通技巧、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此事件,我委也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市卫生计生委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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