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4-10-01 13:55
标题:关于一条新闻的感想
内容:

    记者昨日(25日)从天津市客管部门获悉,一名出租汽车司机因拒载乘客被举报投诉,市客管办依法吊销其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且5年内不得再进入客运市场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

      8月29日19时40分,某某出租汽车公司牌照号为津E00000的出租车司机某某某,在时代奥城凌宾路上立着空车牌待租运营时,两位乘客要乘坐他的出租车去外环线外的邓店欣苑,问清乘客去向后,某某某以“不去外环线外”为由,拒绝运送两位乘客,并催促乘客下车。争执中,乘客用手机将司机拒载过程摄录下来,事后将该视频上传到市客管办网络投诉平台。客运执法人员据此扣押了任某某的出租车和运营证件,经调查核实,某某某的行为违反有关规定,客管部门依法对其处以清除出行业的严厉处罚。

    都是同行 我把这个车的公司名称 车牌号和姓氏都给改了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什么叫做“拒载”

    2005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法律责任实施细则内的第四条的第八款为我们解释了“拒载”

    (八)“拒载”是指: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未明示暂停运营标志时,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外拒绝提供运营服务或中途中止运营服务的行为。具体包括下列行为:

    1、在出租汽车停靠候客区域、临时停靠点内不服从调派的;

    2、问清乘客去向后拒绝运送的;

    3、遇乘客招手后停车,又拒绝运送的;

    4、载客运营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

    以上是“拒载”的解释

    按此解释,这位某某某大哥的“外环线以外不去”违反了第二款:问清乘客去向后拒绝运送的.

    然后在说一下“可以拒载”的前提

    根据2005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拒绝提供运营服务或者中途终止运营服务:

    (一)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等危险品或者违禁品、污染物品、动物乘车的;

    (二)传染病患者或者无人监护的醉酒者、精神病患者要求乘车的;

    (三)乘客要求出市但不按照规定随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的;

    (四)乘客不愿承担规定的路、桥通行费的;

    (五)乘客提出违反本条例或者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规定要求的。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拒绝提供运营服务或者中途终止运营服务。

    然后是我和大家一起补习一下地理知识

    咱们住的地叫-----天津

    行政类别为----天津市

    面积为-----11946.88平方公里

    下辖的行政区域一共13个区 3个县分别为:和平 河西 南开 河东 河北 红桥 东丽 西青 津南 北辰 武清 宝坻 (区)(塘沽 大港 汉沽 后来合并成滨海新区)宁河 静海 蓟县(县)

    (也就是说天津市包含这些区域 出了这些区域 就不是天津市了 就算出市了)

    道路交通:天津公路网是以国道和部分市级干线为骨架,以放射状公路为主的网络系统,以外环线沟通各条放射公路的联系。

    (也就是说咱们整个天津是以外环线来沟通像友谊南 卫津南 解放南 三号路延长线 金钟河大街这样的放射公路 通过放射公路到达各个国道 高速 所以在天津人的眼里和天津人与天津人的交流中“市里”就是差不多外环线以内 而天津市的中心城区 和平 河西 南开 红桥 河北 河东又都恰恰在外环线以内)

    问题来了 《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内所称的“出市”这个词 “市”的范围是怎么界定的 一是按照整个天津行政区域范围界定 二是市内中心城区来界定 三是外环线来界定

    1.如果按天津整个天津的行政区域来界定:前提是如果按照《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法律责任实施细则内的第四条的第八款:在未明示暂停运营标志时拒绝提供运营服务-------这是不是等同于平时开着空车牌看见有招手的不给停是一个意思(如果我没看见有人招手是不是就没事了)。

    好吧 如果在半夜2点 司机开着空车牌在中环线附近看见4个男的招手拦车 上车后告诉司机要去蓟县或宁河的某村 司机见这几个人不像好人 拒载

    乘客问司机为何拒载 司机答 看你们不像好人-----------挨打 而后乘客拿出视频证据投诉-----吊销???

    乘客问司机为何拒载 司机明知不像好人婉转的答复------外环线以外不去 而后乘客拿出证据投诉-----吊销???

    乘客问司机为何拒载 司机跪下求乘客-----放过我吧 我拉你们我怕死 我不拉你们我怕吊销 您看着办吧 我是真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好吧 如果在半夜2点 司机开着空车牌在中环线附近看见4个男的招手拦车 上车后告诉司机要去蓟县或宁河的某村 考虑到如果不去属于拒载 所以就严格执行出租车管理条例所要求的不准拒载为标准 本着不被罚款 不被扣车 不被吊销的原则拉载乘客开往目的地 但按照行政区域来说 又不属于所谓规定里的“出市” 又不用登记 所以就硬着头皮一直开 路上不断与乘客聊天 想获知其身份 工作 年龄 去目的地干什么等等 答案却没有一丝疑点 可是到地方以后四人将司机打成重伤 后半生丧失劳动能力 将其出租车抢走

    2.如果按照外环线和中心城区以外算“出市”

    同样半夜 同样路遇四人 去不到外环线的一个河边 不去就是拒载 去了到那不给钱 车费不多50块钱 打表去的 有票 找乘客要 挨一嘴巴子 乘客跑了

    以下是我想问客运处的

    “出市”以哪为界

    “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哪个部门是指定地点

    “指定地点进行登记”指定部门的各个位置

    按客管办所要求 但看出来不像好人了 可以以不像好人为借口拒载乘客吗

    按客管办所要求 也看出来不像好人了 本来不想拉怕属于拒载“出市”了 也“指定地点登记”了 重伤了 丧失劳动能力了 家里没赚钱的了 也按您要求做了 你给治疗费吗 给后半辈子生活费吗

    我们怎么办啊 请您指示

    还一个事 新闻里这个拒载的事 你们现在按拒载办了 如果下次这乘客又搭车 别的司机也不想拉 可还是拉了 死外面了 怎么办

    从奥城到邓店欣苑4.6公里 表加附加费12.4 有的乘客直接给12 极少数给13 暂且按13算 落客之后门口全是黑车 旁边的小区更厉害 口里口外全有 绝对空车回奥城 赶上点好 凌奥能拉上活 来回来去9.2公里 等于13块钱10公里 一公里1.3 比每公里定价都少4毛 来回来去20分钟 还别赶上火车

    现在弄的乘客骂司机边上不去 不愿意拉他们 大爷买卖 谁有钱不赚 可到那就裸奔 你们把黑车治理没了 哪个司机到那不愿意等一会看看有没有出来的乘客回市里 你们现在想治也治不了了 压根就没从一开始给他们扼杀在摇篮里 现在业主都有电话 一个电话就楼道门口等着去了 正是因为你们开始不治 不大力度的治 才造成今天司乘矛盾严重的局面 也正是因为现在你们治不了黑车了 就只能在正规出租车里来平衡这个局面 来平衡夜间只拉市内 不拉市外这个局面 所以我们必须拉每一个去外环的乘客 哪怕是我们看出来不像好人的乘客 只要乘客拿着手机照着我们问我们去外环线以外么 我们都得去 不去就挨办 现在是没人出事 要是真出了事 这些规定 这些个外环周边地区黑车泛滥的局面都是造成出事的因素 你们从来没有站在出租车司机的立场来考虑天津市的营运环境 非从业你们罚2000 罚4000 为什么逮着假出租车和黑车却也是罚2000 还放车 这和交2000块钱就能出去继续拉活有区别吗 你们逮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你们的工作宗旨是什么 你们的工作目的是什么 净化出租车市场 管理出租车司机违规 加强出租车司机素质 满足市民用车要求 提高出租车搭乘率 手段就是罚款吗?我能理解你们放还黑车的理由 就是你们部门没有永久扣留罚没私家车的权利 他们也没有什么营运证资格证之类的让你们吊销 你们拿他们没办法 用来发泄你们这口气的对象就变成了我们正规出租车 在看看东站的行政执法们 集众多行政执法权利于一身 却做着大作为和不作为之事 广场内 车站下 拉活牵活声不绝于耳 夜半三更 解放桥处的广场出口 下车拉活的一边和你们说说笑笑一边问着出来的旅客去哪 白天是人?晚上是鬼?一边罚着生脸的钱 一边陪车熟脸的笑 他们的行政执法水平 执法方式 执法方法 执法要领等等相关执法知识 是你们教的吗 是你们培训出来的吗?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4-11-12 16:2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以及相关行政管理活动。本条例中的“市”是行政区域划分上的概念,即指天津市的行政区域,无其他适用情况。

  《条例》第二十二条,对于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拒绝提供运营服务或中途终止运营服务已做明确规定,除此之外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拒绝提供运营服务或中途终止运营服务,否则市客管办将依法予以处罚。

  在实际执法过程当中我们注意到,当乘客上车后要求去偏远的地区,有些驾驶员考虑到人身安全和自我防护方面的情况,不清楚该如何规范自身的运营服务行为。《条例》中规定,乘客要求出市但不按照规定随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的,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拒绝提供运营服务或者中途终止运营服务。故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市区待租运营时(立空车运营标志即为待租运营),如有乘客搭乘该车去往天津市以外省市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与乘客提前讲明,此种情况下须到上车时所在地的公安部门进行双方身份信息登记,如乘客拒绝配合登记的,驾驶员可拒绝提供运营服务。

  依据《条例》三十一条一款,对无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客运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从事客运出租汽车业务的,由市客管办责令停止经营,暂扣车辆,没收违反所得,并按每车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无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从事客运出租汽车业务的,由市客管办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非法安装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标志和设施的,由市客管办责令拆除,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市客管办所做行政处罚决定严格遵照本条例规定。另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永久扣押非法运营车辆属行政违法行为。

  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铁路客运车站地区综合管理规定》(津政令第 39 号)第四条规定,天津铁路客运车站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天津铁路客运车站地区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工作。结合您反映的情况,市客管办将责成稽查执法人员调查天津站辖区内地下出租车候客区、解放桥处广场出口等处管理状况,监督天津站站区办依法做好场站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并积极向河东区人民政府反馈相关情况,共同维护好天津站地区客运市场秩序。

  感谢您对我市客运交通事业的关注与支持。针对以上情况,市客管办将积极研讨。下一阶段希望能和您取得联系,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

2014年11月12日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区委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回复率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