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安置
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怎么办
申请条件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2、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自主就业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 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转业士官回到地方后,若选择自谋职业安置,政府给予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义务兵45000元,在此基础上,从下达士官选取命令当年起,服役年限每增加一年,补助费递增6%。
2、退伍当年,政府提供一次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相应的税收扣减政策。    
办理指南
退役士兵报到程序:
1、根据市安置办统一下发的《天津市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通知书》(三联单)、《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通知单》(三联单)确定接收安置计划。接收部门将无军籍职工的档案进行审查,对确认属于移交区的安置对象和符合接收安置条件的,将材料下达给其户口所在街道。
2、具体接收街道办事处根据有关规定审查档案、工资、户口、住房等有关资料。在初审基础上,与待接收安置人员本人见面,听取他们意见,并向他们介绍到地方安置后的有关工资、住房、福利、医疗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
3、具体接收单位为接收的无军籍职工具体落实工资、医疗和组织关系的接转,展开正常服务管理。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民政局及各区民政局  [查询具体网点]
地址电话
天津市南开区苍穹道1号 (电话:022-23414059)
你问我答
Q:退伍已有一年,想自己开个小超市,能否申请小额贷款?还有那些政策优惠?
A: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相关政策
关于退役士兵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