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市委孙春兰书记:
我们是南开区华苑新城业主,由于为政不为,多年遭受鹏程物业公司侵害业主公共权益并疯狂敛财,凌驾于广大业主之上,具体情况如下:
一、鹏程物业2009年12月合同到期,鹏程物业退出,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区物业办非法炮制所谓五人小组,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擅自让鹏程物业代管。并以街道办事处物业联席会议名义发布通知。代管4年期间,变本加厉,服务不到位。小区所有绿地不浇水、不管理。造成所有绿地枯死,很多树木死亡,也不补种,造成恶性循环,业主意见很大。业主多次向有关部门反应无果,造成监管失控。
二、鹏程物业肆无忌惮的侵害业主公共物权,小区公建小学预留地(20亩开发商10多年公建未还建)。上盖违章建筑40余间,出租给外来人口获利。媒体多次曝光,业主多次找有关部门维权,区综合执法局推诿不作为,至今以4年多,未果。
三、新城小区星河广场约2400平方米的绿地上,鹏程物业建筑了8间钢板房,出租给小商贩,一年之久。绿地被毁,垃圾遍地。媒体多次报道,业主多次上访,区综合执法局推诿不查处。
四、鹏程物业在小区门口私建违章3间,出租获利。区综合执法局未作为。小区售房处一间近30平米的临建,区执法局霸为己有,出租获利至今。2014/9/15业主与南开区执法局执法队吴队长对话,要求执法局执法队立即查拆小区内小学预留地上盖违章建筑40余间和星河广场绿地上8间钢板房,吴队长说走程序要100天后报政府批准,我们的投诉1年多为何现在才走程序?何时能拆除无法确定时间表,这分明就是不作为。
五、2014年6月1日鹏程物业公司公告退出华苑新城小区代管(预警期3个月),8月31日业主聘请新物业,鹏程物业交接设置障碍和困境:
1、拒不交出小区固定配套停车场。
2、停车场东头6间物业用房,霸占不交。
3、业主预交物业费、停车占地费、房屋及地下室出租预收费及合同、有的地下室已出租,但拒不承认,制造障碍。
4、广告预收费、网络预收费、电费等不交。
5、有关设备钥匙不交,造成新物业困难重重。工作无法开展。业主找政府有关部门维权未果。
六、鹏程物业代管期间电梯3年未年检,日常维修中断,造成小区37部电梯带病运行。经常出问题,隐患很大。区质监局监督不力和不作为。造成小区电梯濒临瘫痪状态。消防设施7年来从未检修,造成不能使用,如发生火警火灾,不能自救,必遭成重大损失。责任应谁负?损失应谁承担?
综上所述,鹏程物业公司为什么肆无忌惮地侵害业主公共权益,为所欲为。区政府有关部门不作为,助纣为孽。为政不为,必产生为政不廉。对于鹏程物业公司的错误和违法行为一味迁就、袒护、和纵容。请求市委、市政府领导爱人利物,为民做主,关注民生,清除我小区违章建筑和侵权行为,还小区的安定团结,舒心的生活,创建美丽小区。
此致!
南开区华苑新城 部分业主
沈英魁云华里22-403,电话13902030565,方修文云华里3-1-402电话13001335840,王乃柱云华里18-130113752111156
路家驹竹华里5-6-101电话13174818966,何云秀云华里2-2-301电话23733576,徐金鹏云竹华里1-5-401电话13194658564,严鸿聚华里云3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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