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冯**       提问时间:2014-09-19 18:07
标题:我要说法
内容:

    我母亲80了。天津市底保核查被取消了。失去了生活来源人的老人如何安想晚年。儿女养母亲是中华民族的美的。国家就不该管了吗。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4-11-03 10:4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家庭从2002年2月开始享受特困救助待遇。每月特困救助金192元。由于今年对全区的低保、特困户进行复查。据调查发现您目前有两套住房,一套位于河东区大直沽艺苑里6-5-105号,现居住在此。另一套位于河东区大直沽津塘村9-113号,此房临时出租。根据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办法》的通知(津民发〔2013〕53号)文件第十四条:家庭财产中有以下情况的,不再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定。第二款: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总计达到两套及以上的(累计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除外)。

  通过信息查询到您并没有失业,就职于津菱物流公司,年收入20488元,经与本人核实情况属实。您母亲有三个儿子,每月赡养费1266元。该家庭己超出了天津市特困救助政策的标准,经河东区民政局、大直沽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于2014年10月撤销该家庭特困救助待遇,请予以理解。

市民政局

2014年11月3日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区委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回复率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