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4-09-18 11:36
标题:我该怎么补办
内容:

    书记您好

    我不慎将住房补贴证明原件丢失,我们申请了公租房,也摇上号了,到年底就选房了。可证明丢了,求求您告诉我这个证明怎么补,会不会耽误选房?我有复印件。我住嘉陵东里我家房子很小,我们6口人平均住房面积还不到6平方米。我们4口住小间只有8平米,我们真的很需要这套住房。真的很需要, 这个补贴证明怎么补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4-10-11 16:0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程序》(津国土房保〔2011〕104号)的相关规定,已取得租房补贴资格的公租房申请家庭,须持租房补贴资格证明等原件到所属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区房管局审核后,收回申请人所持的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原件,向申请家庭发放《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该家庭2013年申请公租房(租房补贴类)时,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原件已由南开房管局留存,并未丢失。

  如该家庭在承租公租房前到市场租赁住房,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南开房管局住房保障受理窗口办理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补打手续。

  根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登记选房程序》(津国土房保〔2011〕105号)的相关规定,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到已发布公告的公租房项目指定地点登记,根据摇号结果承租公租房。

  我局于2014年9月25日电话回复您,您表示满意。

市国土房管局

2014年10月11日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区委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回复率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