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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运**       提问时间:2014-09-17 12:17
标题:公路建设问题
内容:

    宁河县潘庄镇西塘坨村北,2008年建设的滨保112线高速,,与本村通往镇中心的公路相交,汇点为立交桥。此桥净高3.6米,【桥上标示却是4.5米】现在已经有很多车辆不明真相在此出现事故。村境内此高速线应设置建设的箱涵未建,多处管涵辅道未建,村民干农活要绕行,造成严重不便,百姓怨声载道。村南就是七里海,3.6米的桥高已成了湿地开发的拦路虎。而邻村小南庄的桥却是4.2米。当初,村里,镇里会议纪要是,箱涵要建,辅道要建的,而施工时却不一样。为什么没按国家规定4级乡村公路上,桥净高要4米以上才能建设,此工程本村无人签字同意,镇领导为什么代签,镇里有权利代表我们村集体吗,这样做,施工节省了上千万元费用,利益谁得了,这种以权压法,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望领导查问,先谢谢了。

回复部门:宁河区   回复时间:2014-10-13 09:46   是否超时:

 

尊敬的运志东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宁河县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委督查室深入县交通局、潘庄镇政府,就此问题进行调查督办,现答复如下:

  1、高速跨线桥标高与实际不符问题。经核实,该问题属实,滨保高速因设计原因采取在潘塘高速东侧修建辅道的方式,保证车辆通行。对此,县交通局已与高速公路管理单位进行协调,即日将对高度标示进行更换。

  2、高速跨线桥标高不符合规定问题。经核实,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乡村公路道路交叉中,通行拖拉机、畜力车时净空应大于等于2.7米,通行农用汽车时应大于等于3.2米,该交叉口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符合政策条文规定,并在桥东侧修建辅道,解决超高车辆的通行问题。

  3、辅道及箱涵、管涵建设问题。经核实,按县交通局与潘庄镇协议规定,相关箱涵、管涵在高速公路施工阶段全部完工,辅道也由潘庄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中共宁河县委办公室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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