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补贴
租房补贴(全称“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是由符合条件的家庭到住房市场自行选择租赁住房,然后由管理部门按一定标准向其发放租房补贴的保障方式。
怎么办
办理依据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20号令);
《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管理办法》(津政发[2005]114号);
《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操作程序》(津国土房改[2005]375号)
申请条件
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
所需材料
1. 本人身份证;
2. 家庭户口簿;
3.《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
4. 现住房有关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以下简称“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由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1. 街道办事处受理资格申请。工作时限5日内。
2. 区房委办审核。工作时限5日。
3. 公示。公示期15日。
4. 市住保办复核。工作时限5日。
5. 区(县)房委办发证。
6. 申请人到市场租房。
7. 领取补贴申请。
8. 区(县)房委办核查房屋租赁情况,工作时限2日。
9. 市住保办开具《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发放通知书》并开立银行储蓄存折。工作时限5日。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各区房管局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电话:022-23191884)    [查询具体网点]
你问我答
Q:申请人租赁哪些住房不能享受租房补贴?
A:申请人租赁其同户籍家庭成员住房或已认定其家庭现住房的,不能享受租房补贴。同户籍家庭成员是指申请人同一户口薄上的申请人配偶、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和兄弟姐妹。
Q:申请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如何计算?
A: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确定的申请家庭现住房使用面积÷申请租房补贴家庭人口。申请家庭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的,现在房面积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