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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书记您好:
我们是河西区台儿庄支路海华里8门203和303的居民,1997年搬入此楼,从入住之日起我们单元的下水就不通畅,十几年来经常堵塞漏水,多次在清理过程中险些摔伤甚至引发电路漏电问题。
203住着两个八十多岁老人,303住着两个七十多岁老人,我们两家老人就整天住在这样的环境,随着年龄的增大应对这个问题越来越力不从心了。
孙书记您到天津后体察民情,提出了旧楼改造的惠民政策,我们了解这个消息后真是拍手称快。可是在实施中由于一楼底商以经营不便为理由不同意更换管道,我们单元只更换了从二楼到顶楼的下水管道,事后漏水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更加严重了,自2013年5月改造完工后到现在,我们两家自己自费疏通管道已经5次,尽管之前费钱费力尚可疏通,现在一楼老管道已完全堵死再也不具备疏通条件了。旧楼改造让我们这些老小区焕然一新,政府钱花了,施工单位钱拿了,老百姓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下水管道改造工程不更换首层管道只更换楼上管道,这样的改造工程意义何在?验收标准是什么?这符合下水道工程的施工标准吗?有人监督吗?是不是有些形式化了,是不是不做为,施工单位这样干活怎么结算怎么交工怎么验收,他们这样做符合惠民工程最初的想法吗?
孙书记我们是普通百姓,只是希望过简单踏实的生活,书记我们恳请您派人看看我们的房子,帮帮我们这些普通的老人,请您在百忙之中帮我们解决,我们万分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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