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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文*       提问时间:2014-09-15 16:46
标题:洛卡小镇的违法行为
内容:

    我是西青区洛卡小镇的一名居民,今年以来该小区多家一楼住户私圈公用绿地,尤其是41号楼的多名业主将自家院前小区停车位圈占,强占其他业主的车位,未经业主同志私开营利形场所等,已对其他业主产生了影响。现在值“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期间,该小区的这种行为有违于美丽社会建设,造成不安定因素。而且该小区所处的位置也是展现西青区风貌的友谊南路,放任这种行为的滋生会严重影响该区域的文明景象。希望书记能够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3〕70号)的要求,尽快将私圈公用用地行为进行清理,还居民一个和谐社会。

[附件1]

[附件2]

回复部门:西青区   回复时间:2014-11-13 16:52   是否超时:

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区综合执法局和大寺镇党委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对此问题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了解到您反映的是洛卡小镇林溪园40号楼、41号楼一楼部分业主私搭乱盖、圈占绿地问题。对此,执法人员已将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责令其自行清除,恢复原状。下一步,区综合执法局将依照法律程序监督40号楼、41号楼一楼业主恢复原状,并加强对洛卡小镇私搭乱盖问题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希望您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西青区委督查室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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