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根据框架协议,将在哪些方面开展交流合作?
徐局长:根据《京津冀文化领域协同发展战略框架协议》,三省市文化部门将在以下八个方面进行交流与合作,包括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区域文化发展布局;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演艺文化交流与合作;加强文化产业协作发展;加快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利用;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培育统一开放的区域文化市场;加强文化人才的交流培训等。在全面推进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在以下方面取得新成果:
一是协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三省市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对接协作,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统筹发展机制,探索建立京津冀统一的文化信息发布平台,推动三地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艺术院团等文化单位在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支持、活动参与、资源利用等方面互惠互利,鼓励和支持三地的艺术院团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打造体现区域特色的优秀文艺作品,建立舞台艺术精品剧目交流演出机制,共同举办三地群众文化的展演展示、研讨交流等活动,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二是协同促进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坚持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对接文化产业规划,完善产业发展链条,促进三地形成合理分工、良性互动、融合发展的区域文化产业新格局。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打破行政分割和市场壁垒,激发各类文化市场主体活力。依托区域特色文化资源,合理规划、引导实施一批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共同打造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京津冀特色文化产业带。
三是协同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京津冀的先民,共同创造并留下了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我们要深化三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利用文化遗产日和民族传统节日,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演出、讲座、论坛等活动,拓展交流渠道,促进活态传承,共同打造区域非遗文化品牌。联合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积极探索非遗生产性保护方式,促进具有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使优秀传统文化更加发扬光大。
四是协同开展文化人才交流培养。立足于三省市文化发展的比较优势,实施京津冀文化艺术人才联合培养工程,共同建设集艺术交流、人才培养于一体的文化交流基地。建立三地文化人才信息资源库,积极推进文化人才资源信息互动和引进交流,营造集聚优秀文化人才到京津冀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为京津冀文化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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