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于2013年在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区购买了限价商品房,并签署了合同和付了房款,但是还没有交房,由于我个人工作调离原因,想请问领导是否可以退房,我愿意承担中间所产生一切费用,谢谢。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此问题属购房人与开发商之间的民事行为,不是住房保障政策所能解决的,建议您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市国土房管局’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