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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4-09-10 13:53
标题:农民工讨薪
内容:

    春兰书记您好:

    帮我家装修的农民工耿师傅今年4月在东丽湖为一家装修时遇到了原来雇主欠薪4000元逃逸的情况,托我帮他解决。我咨询了市劳动监察大队12333,像这种农民工和工头个人约定干装修的活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监察部门无法受理,他们建议打110报案,由公安找到人以后再履行相关司法程序。随后耿师傅本人打了110,但是110说工头没和受害人在一起,没法出警,也不受理,建议再找劳动部门。

    我想知道像耿师傅这种情况,四处投诉无门,怎样才能拿到被拖欠的工钱。拖欠他工钱的工头名字叫杨秀仁,江苏扬州人,电话18083777821(从6月份就不接听),他目前在河北廊坊一带承揽装修,已经从天津临时居住的地址搬走了。工头原来的装修公司是金庭装饰,办公地点在河西区宏展大厦。除了耿师傅,杨秀仁也通过类似方法逃逸过其他工人的工钱,知道的大概5000元。

    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14-09-28 09:55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昉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拖欠装修款一事属经济纠纷,建议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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