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我个人一次投诉这个小区的违章事情,我看到这个所谓的政府零距离回复的都是一些请让关注第二次回复,结果就没有下文,在有,我们小区前不久听说业主把物业经理打了,因为小区管理问题,我想在此重申一遍,政府你们是叫开发商了,也让开发商制止源头,我想请问,开发商说为了把房卖出去,答应可以私改一下,这点我们高层业主可以接受,改一下就改吧,但是这一改,这一当时的许诺,你们知道带来多大的后果吗,我一个朋友买了不到300平米结果自己加出来快600平米,这三百平米,你们自己用脑子想想都占到哪去了,还有在我们39号楼对面占一个公用停车位,一占就是三个,还搭个跟灵棚一样的东西,这个不属于房屋扩建吧,属于侵占公共设施了,难道这样的建筑,还得不到政府的制止吗,这个车棚不占建设主的房屋,综合执法局来了后问问就走了,也没有了下文,国家现在八项规定的实施,最基本不就是改变一下民生吗???武清区政府的领导,你们做点事情吧,别敷衍这些无助的高层群众
网友,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与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区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天津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未经规划部门许可在小区内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目前,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小区内存在一处占用公共车位建设的违章建筑,为3-4业主所建的木质结构建筑(长7.5米,宽3米,面积22.5平方米)。执法人员依法对相对人下大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明确整改要求,并积极与相对人沟通、做工作,争取尽快整改。
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委办公室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