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人是居住在天津市河北区江都路如皋里小区的普通居民。向您反映一下近期我所住小区的改造情况以及我本人最近的亲身经历。
自今年伊始的小区改造以来,小区内多种施工队伍进出。小区管理又比较涣散。摄录设备不完善或瘫痪,给小区居民人、财、物安全带来威胁。近几月,小区内多发盗窃案件。居民的自行车、电动车、老年人的三轮代步车等财物多有丢失现象。居民向居委会反映,结果多是被推向公安报案,到公安报了案,公安的解释又是可能是综合执法近期进行了清理,而去到综合执法解释是他们没有动居民的东西,即便是有行动也是受居委会的委托,有事去找居委会。这么规整的一个圈啊。对于居民的切身利益满不在乎,使得失物的老实居民和老年人,跑一圈下来就筋疲力尽的败下阵来,逼得你自动放弃。这那里是在替政府和百姓办事,简直是官僚作风,帮百姓与政府做仇吗?
我本人的人力三轮代步车,也在这次小区清理中丢失。发现时正直综合执法来清理小区杂物。我听见后开窗观望,发现车不见了。覆盖在车上的挡雨板在综合执法的清理车上。于是找到执法队员询问,其不予承认。又去找到居委会询问,居委会主任的说法一致,并且将我推向小区监控室自行查询。我自己前往监控室,表明身份和目的后,准物业人员却说:“必须报了警才能查,否则不许查。”(有必要这么繁琐,浪费警力资源吗?)结果我又报了警。警察到现场后,看了一下车的停放现场,询问了情况。并说是综合执法清理走的可能性比较大。并一道和我去查看摄录情况。到了监控室后,监控室人员并不会操作设备。(要这样的保卫干吗用呢?)警察看了一下监控后说:监控的多处无信号,设备不完善。无果而终。并还是劝导我去和综合执法交涉。我本着有始有终的态度,到派出所填写了报案记录。接待的民警态度“真好”,对于我的询问,全部以反问句回答。(楞得可以)我从派出所回来后,又到居委会询问综合执法的联系方式,期间两次与主任接触,主任都以有事忙为由,不闻不问的将我凉那就走。下午,我又到执法四队询问,回答也是如此。
各位领导这样一番遭遇,对于我一个70岁左右的老人。从上午到下午连饭都顾不上吃的情况下。最终无果而终。什么也未解决,连句安慰也没有。这样的工作作风是您愿意看到的吗?寒了群众的心,您们的心热乎乎吗?
我们怀疑综合执法是有前提的,就在前两年我家的报箱,就是在未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被连信件和锁头一并掠走。和这次不同的是,报箱的事无论居委会和执法队还都敢于承认。而这次谁都不承认。就这么欺压弱势群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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