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美丽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按照我区相关规定,符合整体撤村条件的村队自整体撤村之日起4年内进行小户型建设。具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村民可享受每人15平方米小户型。小户型房型为30、45、60平米三种,单独一口人的户(即只有15平方米的户)由政府按照3600元/平方米标准退钱。目前,东堼村已履行整体撤村程序,正在等待审批。在核定的安置面积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无其它住房的户,可购买两套住宅,下列条件不兼有兼得:老少三代以上同住一宅(户籍在同一门牌号);家庭有18周岁以上大龄子女(以还迁时点为准);原认定住房有效置换面积超过130平方米(含130平方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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