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一家外商独资的小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没有为员工缴存公积金,最近听说单位必须为员工缴存公积金,不缴存是违法的,是真的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依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津公积金委[2009]7号)中关于“第五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及其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四)外国及港、澳、台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前款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不含外籍人员)。”的规定,您单位应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更多问题请详询12329,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