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在天津市区县一级的部门工作满一年了,该转正定级了。单位任命我为科员,工资待遇上享受副主任科员的待遇,这样做合乎法律规定吗?按照以下规定,我应该被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啊。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
第四条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公务员转正定级的问题请您咨询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