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新区政府领导:
我是大港的一名事业单位职工,2013年7月19日通过事业编考试成为该单位的正式职工,在原大港区人社局,财政局等都有完整的手续。
因为机构改革,塘汉大的人社局取消,所有业务归到新区财政局。2014年7月份我应该转正,我们单位人事部门多次去新区人社局办理转正事宜,都被告知转正时间为2014年9月份,不承认我们去年7月份已经入职,2014年7月份应该转正的事实,不承认原大港区的带有公章的资料。我单位不接受这样的结果,于是转正手续一拖再拖,现在还未办理。
我们要求按照劳动法规定,按照2014年7月份给我们转正,拖欠工资补发。
请新区领导百忙之中一定要抽时间关注一下我们的问题,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反映的情况属于人社局职责范围,新区人社局正在进行调查核实,请耐心等待。相关工作人员已将此情况进行告知。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