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字沽二号路道路施工,23:00后仍在装卸、施工,干扰民众休息。不知是否办理夜间施工证明,请给予管理,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区环保局非常重视,立即责成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并与施工单位进行了约谈,根据《天津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的宣讲,要求施工单位禁止夜间(指22:00-次日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行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主要声源位置,尽量远离居民区,减少施工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如发现擅自夜间施工的情况,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施工单位负责人表示一定按照环保规定严格落实,加强管理,合理控制施工时间和施工噪声,避免噪声扰民现象再次发生。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