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是新港芳云园小区居民,现有关于物业和车位问题想和相关领导反应,望得到领导回复。
本小区长达近十年没有物业了导致了小区脏乱差,今年由于天津市统一对小区加强物业管理所有小区必须有物业进行管理,所以由新港街道居委会委任了新的物业,本来是件好事但由于新物业没有和所谓的业主委员会就车位问题达成一致,业主委员会经和华云园居委会协商本小区维持现状管理。
1.本小区车位没有产权也没有进行出售,理应由大家共同拥有使用,但部分居民在10年前有物业管理时交过几个月的车位租用费,到现在已使用数年之久。并据为己有不允许其他居民停车使用。
2.业委会和华云园居委会协商后维持现状管理,那么请问现状管理是什么意思?10年前交过几个月的居民能永久使用车位?像我们在10年前没有车的居民在10年后就不能停车?
3.就本小区物业和车位问题我有像华云园居委会咨询,得到回复是:1.进入本小区物业无工商注册资格,但我像有关部门咨询该物业是街道社区委任的,并持有工商注册属于正规物业。那么为什么华云园居委会告诉我该物业无注册属于野物业?
2.华云园居委会告诉我10年前交过几个月车位管理费的可以一直使用该车位,没有交过的就自己先找地停车。
3.我问华云园居委会现在有新物业了那我交停车使用费不也行吗?得到回答是,你最好别交要是物业跑了呢?我说10年前交过几个月停车费的在物业跑了之后可以一直使用,那我交完跑了不也可以一直使用吗?她又说这样不对。我想问华云园居委会在对待同样问题为什么前后不一?之前交几个月就可以一直使用,现在我们想交确不行?
4.这个新物业是否还在管理小区?我们可以交车位管理费给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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