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居住的民宅里房主自己或者家人不住,根本无人居住,但是满屋子养数百只鸽子,以至于楼下的人无法正常生活,气味和声音以及禽流感的致命风险,请求市委领导根据实际勘察情况颁布民宅屋内禁止养鸽子的法令。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我委已收到。立即责成专人进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天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规定“禁止在城区内饲养鸡、鸭、鹅、猪、羊、兔、驴、马、牛、骡、食用鸽以及其他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禽畜。与城区接壤地区的农业户饲养禽畜的,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圈养。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没收。饲养信鸽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具备相应条件,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饲养信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拆除鸽舍。”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管理委员会
201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