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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3年6月1日交房的国耀上河花园一期(10#楼)住房为何到现在都不能办理房产证?
2014-7-29北辰区政府与双街镇政府联合答复的可于今年底办理房产证也是被开发商利用了!因为:(1)只有在开发商办理完初始登记(即开发商产权证)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转移登记)办理购房人的房产证(2)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在竣工验收后90日内、购房人办理房产证是在初始登记后20-60日内完毕。(3)此国耀上河花园一期自2013-6-1向购房者交房已15个月是早应该办下来房产证的!这期间是开发商报送资料到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审核资料是否合规还是开发商根本就没有报送相关资料而一再推脱?(4)昨天向审批开发商初始登记的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登记科进件处查询(电话:23302205、地址:和平区曲阜道84号),结果是开发商根本就没有递送报批初始登记的资料。 如上原因意味着:国耀上河花园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将遥遥无期、购房者将会由此背负各种损失! 特提请人民政府代表百姓干预此事件给予确切的答复和切实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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