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一民营医院在职医师,因故离职去外地医院就职,需要转移医师注册关系至外地,但医院拒不盖章,拒不配合转移注册关系,并强压医师证件。经多方询证,区卫生局称法律没有明确条文,亦无法强制执行。因民营医院属于体制之外,在民营医院工作的医生更是享受不到应有的权利,医师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类似情况,请问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难道我们寒窗苦读考下的资格证执业证居然不属于我们个人资产吗?泣血盼复。
汪先生:
您好,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已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
祝生活愉快!
天津市卫生局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