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在本市从事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年满16周岁且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在个人缴费窗口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保后,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可以办理养老保险的跨省市转移手续。
养老保险的转移手续: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前,到参保地社保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跨省流动就业后,在新就业地参保,提出接续转移申请。新就业参保地社保受理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划转等相关手续。
医疗保险的转移手续:您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和现参保地社保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原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原参保分中心审核后出具《参保凭证》和《信息表》,将其寄给现参保地社保。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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