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调查办理。关于彰武楼没有更换下水管道问题,经查因楼内居民未就一楼施工损毁补偿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施工,对此街道办事处非常重视,已会同彰武楼社区居委会多次就该问题对相关居民进行沟通协调,力争统一居民意见,早日施工。关于您反映的“车位费”问题,实际收取的是“车辆场地占用费”。根据天津市政府办公厅[2012]97号文件规定,进行旧楼改造的小区要实行准物业管理,收取车辆场地占用费以作为相关管理支出。为彰武楼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昱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向小区居民进行了宣传。关于您反映的三号路到本溪路停车场问题,经查该停车场为联华停车场,建议您向交管部门反映。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红桥区委督查室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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