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春兰书记:
您好!
我是一名已退休的老党员,现居住在本市河东区万新村曲溪东里10号楼,向您反映:关于一楼住户私自违法拆改居民住宅用于无照餐饮经营从而导致全楼居民居住安全、环境、房屋财产贬值等一系列公民人权被侵害。
就此问题,管理职责所在的河东区房管局执法中队接报案后初始依法受理,秉公执法,大快人心。几天后,违法拆改方却又继续施工,还肆无忌惮公开扬言已花钱摆平房管局,恐吓群众气焰嚣张。而此时的河东区房管局执法中队恰好完全转向,违法不究,姑息放任并推卸责任,现已致民怨沸腾。盼望您为民做主,督促不作为的河东区房管局限期给予解决,还您治下的天津应有的百姓晴天。
顺祝您身体健康
河东区万新村曲溪东里10号楼居民
代表人:陈金树
联系电话:13043293519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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