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书记,我是东丽区金桥街穆家台村的一位村民,我们村的大部分村民从2011年底根据县拆迁办的要求签订协拆迁协议,协议内容是"每家村民放弃自己家的宅基地,政府每年给村民每人9000块钱的租房补助”。该补助于2012、2013年发了两次。
在2012年-2014年期间,我们村的村领导让村里的农民去办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说现在不办以后就不给办了,而且办了以后所有的拆迁政策都能享受。我们村有几十户家庭一下子都成了非农业户口。
可是在2014年7月份,这几十户村民在去领拆迁租房补助时被告知已经不无法享受到租房补助这项补偿了,并且以后还迁房盖好后,也无法享受到宅基地换房的政策,要想有房子住只能按市场价格购买还迁房。
我们几十户村民派代表去村委会、乡政府上访过,可是一点用处都没有,没有人敢给我们做主。现在我们日夜煎熬、感觉天都塌下来了。
我们这些村民的农业户口转成了非农业已经成了事实。以前骗我们转非的村干部现在改口说:“以后会给我们一些钱,具体钱数未定,看我们的表现,别的政策就别想了。”。现在成了非农业户口的我们连地、房子都没了,让我们这些种一辈子地的农民怎么活啊,只能吃老本,等着自生自灭。
恳求书记,青天明鉴,给我们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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