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丽区军粮城镇的村民,我想问问领导我们生有一个超生的二胎。社会抚养费我们也交了,罚也罚了.打也打了.可是拆迁的时候.分钱都没有,《有孩子的扣父母的》我觉得心里很不平衡,好像社会对孩子就没真可。听说华明镇超生的罚完以后待遇和正常孩子完全一样。我想问问领导东丽区的政策是一样的吗?请您答复.谢谢:
尊敬的李明艳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关于超生二胎待遇问题,全区统一执行《关于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征地补偿费涉及计划生育问题的指导意见》(东丽政发[2004]15号),关于您的反映情况,都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我区计生委已与您联系,得到了您的认可。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