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8月13日晚23点10分左右在河西区下瓦房附近打车至河北区盐坨桥附近,司机车牌照为津E23202的比亚迪F3出租车,在此过程中司机不住的在关注出租车计价器,这个时候引起了我的关注,发现从19.9元开始以后价格直接变到了22.5元,随后又变到了25元,然后变更到了27.6元,收费的时候司机收取了我29元的费用,因为觉得可疑,我便向司机索要发票,这个时候司机说没有发票,然后让我看计价器,这个时候他把计价器直接清零了,说打不出来票,拒绝向我出示我应得的发票,经过再三索要只是给了我一张,发票代码212001312063;发票号码:17765892防伪码为:212001312063177658924918的燃油费附加费专用发票,个人觉得司机的计价器可能动过手脚,不给发票想让我拿不出证据,而且对于消费者来说,消费了索要发票是很正常的事情,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予解决,为我国的税收尽出我个人应有的一部分力量,谢
谢
尊敬的李凯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办相关部门正在办理,我们将尽快以二次答复的方式给您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4年8月15日
您好!关于您投诉津E23202比亚迪出租车驾驶员一事,我办工作人员经调查核实,已将具体处理结果通过电话回复您。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