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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4-08-13 11:43
标题:户口问题
内容:

    领导您好

    我是东丽区的村民,我在03年上中专时候学校统一给转的非农业户口,我现在28岁在一家个体公司上班。我想请问下如果我村搬迁,我享受的搬迁政策跟普通农业户口村民有区别吗?如有请问下有哪些区别?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14-09-16 17:47   是否超时:

尊敬的张静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关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定,按照《关于撤村村民享有征地补偿费资格认定的指导意见》(东丽政发[2004]14号)文件执行。对于非农业户口将履行严格的审查程序,经村民资格认定小组认定后进行确认。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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