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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医***       提问时间:2014-08-09 13:32
标题:医院资金问题
内容:

    孙书记您好,我们是天津市武清区城关医院职工,在此向您反应几个问题

    1.公积金问题 根据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每年7月份应调整公积金缴费比例,而我们单位已经连续3年未调整过,造成我们的公积金在同一级别医院中是最低的,而且还没有补充公积金

    2.工资问题 我们单位的工资标准和武清区其他医院相比人均少了700元(此为应发部分,不是实际绩效考核部分),这使我们的档案工资和别人都存在很大差距,退休后所拿的比例也相应减少

    3.医院收入去向问题 医院每年的医保收入200万,公共卫生收入120万,门诊收入每月25万左右,住院收入每月20万。而我们医院总共有职工40人,临床科室30人,各科都按自己的工资规定了相应的任务(即除去财政拨付部分,其余的工资都是自己挣),上月各科因为没完成任务都扣了钱,而且连夜班费、加班费均未发放,不知道我们医保的200万都用在哪里了;公共卫生10人,还有4个临时工,每月几个人工资加起来也不足3万元,每年也就40万元,其余80万用在什么地方了呢

    4.关于医院楼房外租的问题,去年我们医院盖接种门诊,医院竟然在职工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一所楼房租出去10年,而且还不要租金。说是抵盖房欠的20万元。仅仅盖了一排小平房医院就用了50万元,而且今年地砖就翘起来了。再说按去年的房租,我们那所楼房每年至少也能租出去4万元,明显的有人从中拿取回扣了

    孙书记,我们希望您能在百忙当中抽出时间派人调查一下此事,因为我们对当地卫生局不信任才给您写这封信。现在不是正在打击贪污腐败吗,我们认为大贪官要纠,小贪官也要查,只有这样老百姓才能切实得到实惠。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4-09-10 08:53   是否超时:

 

    网友,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与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反映公积金问题。

    目前,该医院在职职工38人,公积金按2012年应发工资总额15%的标准,单位与个人各担负50%缴汇,符合规定标准要求,每月医院部分为21248元,个人部分为21248元;没有补充公积金部分。另外,无相关调整文件要求根据单位的实际经济情况调整工资总额和补充公积金,因此一直没有调整。

    2.关于工资人均少700元,及退休后所拿比例相应减少问题。

    经调查,城关医院职工基本工资及保留的津贴补贴全额发放。绩效工资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部发放到位;奖励性绩效工资70%部分,除部分业务量大的职工足额发放外,其余职工均不足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30%部分除部分业务量大的职工发放部分外,其余职工均不发放。

    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绩效工资的有关政策规定,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应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按单位情况自行分配。“网友”反映的少700元,实为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因此城关医院的工资发放符合规定

    “网友”反映的退休后工资问题。经调查,职工退休时工资由基本离退休费、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及保留的津贴补贴组成,绩效工资不再发放。退休工资标准依据职工的职称、工龄确定,与在职时的绩效工资基数无关。

    3.关于“医院每年支出有限,剩余80万元用在什么地方”问题。

    经调查,2013年医院总收入946.3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417.37万元(人员经费259.19万元,公共卫生拨入99.68万元,专项58.5万元)、医疗收入521.06万元(含医保178.82万元)、其他收入7.95万元;总支出950.0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95.85万元(含在职38人、退休29人、临时工18人,工资及补发工资、公积金、养老金等人员费用)、药品费用225.15万元,材料费用52.25万元,设备购置及维修88.03万元,公用经费等支出43.74万元,基建支出30万元,其他支出15万元。2013年收支结余-3.64万元。

    4.关于一所楼出租10年,抵20万元房款,明显有人拿回扣问题。

    经调查,2013年经卫生局、城关镇政府同意,城关医院建预防接种门诊及附属设施(含地面硬化、绿化等),共支出58.8万元。资金来源为:卫生局拨款20万元、城关政府补助10万元,医院自筹28.8万元。经院领导班子及职工代表签字同意后,医院将一所楼房出租,用以抵工程费25万元,因此并非“网友”所说在不知情情况下将楼房出租,且有人拿了回扣问题。

    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委办公室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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