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管公产住房出售
直管公产房屋是指房地产权利人登记为市人民政府,由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代表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有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凡成套公有住房,除历史风貌建筑,党政机关、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院内与办公、科研和教学用房不可分割的住房、危房,政府代管住宅以及政府规定不宜出售住房外,均可向现住居民出售。
怎么办
出售价格
一级地段砖混二等楼房,30年房龄以下的住房成本价为每建筑平方米1150元。购房享受相应折扣政策,一是住房成新折扣,年折旧率2%;二是双职工工龄折扣,年工龄折扣额为每平方米4元;三是住房地段、楼层、朝向等价格调剂因素;四是一级地段住房最低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210元,每降一级地段,每建筑平方米减10元。
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单元楼房出售建筑面积=计租面积×1.3
平房出售建筑面积=计租面积×1.15
计租面积以房屋租赁合同上标明为准。
工龄折扣如何计算
(一)年工龄折扣额为每建筑平方米4元;
(二)折扣工龄按双职工1992年1月1日前合计工龄计算;单职工家庭,按单职工1992年1月1日前工龄的1.5倍计算工龄折扣。承租人配偶去世的,可以享受其配偶1992年1月1日前的工龄折扣;
(三)夫妻在同一户籍的职工家庭购房,双职工合计工龄依据单位证明和户口簿核定。夫妻不在同一户籍的职工家庭购房,凭单位工龄证明、结婚证计算工龄折扣。工龄折扣只能使用一次;
(四)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折算工龄的职工,购房时,凭单位证明及户口簿,按折算工龄计算工龄折扣。
应交房款总额=〔成本价×(1-住房竣工年限×2%)×(1±调剂系数之和)-双职工合计工龄×年工龄折扣额〕×住房出售建筑面积。
购房手续
1、申请查勘。承租人按照要求填写《购买公有住房申请表》和《购房人有关情况调查表》,并提交《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户籍簿、身份证、图章等材料。房管站对房屋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查勘和查验;
2、定价审核。经房管站查验住房可以出售的,根据购房人提供的《购房人有关情况调查表》,填制《出售公有住房价格评估审批表》,计算实际售房价格,并按照规定手续上报主管区公司进行审核;
3、签约交款。房管站与购房人签订《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购房人将购房款和实际购房款的1%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交到指定银行,并将交款回执交房管站;
4、转移登记。购房人可以自行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也可以委托区房产公司代理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自行办理。房管站将产权转移登记材料移交购房人,购房人自行到区房管局办件大厅申请办理产权移登记手续。委托办理。购房人委托区房产公司代为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各区房产公司应当指定专人集中申请,各区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开辟绿色通道集中办理。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各区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受理时间
全年
天津市各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和平区 和平区长沙路95号 23117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