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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马先生 提问时间: 2014-07-30 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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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您好本人因为工伤现在想再次追讨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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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本人因工伤离开原公司!可是后来公司要我签署了一个协议内容是认可原单位给予本人工伤赔赏除国家给与的那比分以外公司承担部分只给我5000元赔偿!本人当时定的是9级工伤!因为当时我不签此合同公司一直扣押本人所有医保报销以及国家给予的工伤费用!合同内容还附带有不得在于该公司有任何追讨等附带条件!可是我想问一下在他这样已经违反了国家工伤条例的前提下这份合同还是否有效?是否还可以在此举报想他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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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赵越 回复时间:2014-07-31 22:24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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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您好,现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既然您已知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为什么还要签那个协议呢,单位当然要规避法律风险,所以才和您签订了那份协议。所以现在只能说,根据您目前的情况比较被动,如果您不甘心,可以试一试,但不能保证有很好的结果。
天津本诚律师事务所 赵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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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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